符合国家、地方产品质量标准;
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(控制)标准要求;
有稳定、合理的市场需求。
利用固废生产的产品满足上述条件的,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,按照相应的产品管理。
固体资源化产品认定
2017
优先使用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等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,推广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应用。
鼓励使用资源化建材
2018
鼓励矿山尾矿、建筑废弃物、工业废弃物、江河湖(渠)海污泥资源化制建材。
推动固废资源化产业升级
2019
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,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物填埋量。
2020
进一步提升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,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,推动生态文明建设。
多源固废协同处置
2021
建成覆盖全面、运转高效、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。
建立世界领先循环利用体系
2024